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
项目人员招募的公告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精神,遂宁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项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1.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2.离校未就业的四川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四川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药卫生类专业、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数量
全市招募医疗卫生岗690个(以下简称医疗卫生岗),含90个疫情防控应急岗(以下简称应急岗);90个中小学校医辅助岗(以下简称校医辅助岗)。
四、岗位设置
1.医疗卫生机构岗(含疫情防控应急岗)主要从事协助核酸检测实验室相关工作(包括信息录入、样本整理、样本条码打印扫码等前端处置工作)、协助隔离场所相关工作(包括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后勤保障等)、协助应急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包括核酸采样、预检分诊、院感防控以及其他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包括开展流调溯源、信息统计报送、消杀等)、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相关工作(包括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治监督协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协管等),以及其他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2.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具体岗位由各县(市、区)、园区和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五、工作期限
公共卫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六、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22年7月8日-7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补报(网络报名的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名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填报有关信息。
报名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加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报送至招募单位;若报考人员为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若报考人员为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印证资料;若报考人员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募单位对照考试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9:00-12:00,14:00-17:30到所招募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面试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开始。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本次招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具体招募工作由岗位所在市(含园区)、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考察及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各地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各地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通过考察的考生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公共卫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人员招募名单,并在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官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遂宁市教育体育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募计划完成后,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招募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招募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招募计划的,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募缺口,发布补录公告,并组织开展补录工作。
九、培训上岗
招募的公共卫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项目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并于2022年9月1日前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组织考核
招募人员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十一、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地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相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募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落实遂宁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本公告在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遂宁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名考生自身原因,未及时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医疗卫生岗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邮箱: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25-3181339;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619号;413934452@qq.com。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825-2372185,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617号;342092018@qq.com。
遂宁市中心医院:0825-2292073;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德胜西路127号;sns120hr@163.com。
遂宁市中医院:0285-2240299;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天峰街73号(遂宁市中医院)1号楼7楼729号人事科办公室;282000774@qq.com。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0825-2212712;遂宁市船山区问陶路2号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10楼1010号;rsk2211@sina.com。
船山区卫生健康局:0825-6807798;遂宁市船山区天宫南路156号510人事科教管理股;850949041@qq.com。
安居区卫生健康局:0825-8663796;遂宁市安居区蟠龙路5号3楼政工人事股;58230156@qq.com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0825-6622614;射洪市文化路180号6楼人事科教股;466402866@qq.com。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0825-5391039;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4楼人事股;pxxwsjkjrsg@126.com。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0825-7825906;大英县银杏街10号人事科教管理股402;380809584@qq.com。
遂宁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825-2687998;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18;407809942@qq.com。
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2911568;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105办公室;418812307@qq.com。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6801031;高新区健坤大厦1224,社事群工局卫健部;408609742@qq.com。
校医辅助岗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邮箱:
遂宁市教育体育局:0825-2288109;遂州中路580号807室;snjyjtwyk@163.com。
船山区教育体育局:0825-2222772;船山区盐关街123号附1号401室组织人事与师培股;csrsg@163.com。
安居区教育体育局:0825-8663219;遂宁市安居区遂安大道中段282号202室人事师培股;504296645@qq.com。
射洪市教育体育局:0825-6982974;射洪市文化路234号政工人事股;shxjyjzgg@163.com。
蓬溪县教育体育局:0825-5422604;蓬溪县映月街138号人事股;pxjyjrsg@163.com。
大英县教育体育局:0825-7821796;大英县育才路39号4楼403室人事股;810904313@qq.com。
遂宁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825-2687910;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16;3098908019@qq.com。
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2911568;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105办公室;536552812@qq.com。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6801072;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建坤大道68号建坤大厦1201办公室;418712625@qq.com。
医疗卫生岗监督电话:
0825-2687693(遂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校医辅助岗监督电话:
0825-2280602(遂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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