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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惩措施的通告
录入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6 15:13:50 浏览:

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惩措施的通告

(2022年 第10号)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安人员排查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对举报重点地区来(返)安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奖惩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奖惩办法

  (一)隐瞒有14天内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及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来(返)安未报备的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二)瞒报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来(返)安未报备的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三)经查实的被举报人员,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对境外、A类地区、B类地区来返乡人员,未在到达前或抵达时1小时内履行主动报备义务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的,隔离费用由个人全部自理。

  注:我省根据风险大小,将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包括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划分为A类地区(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实行分类管控。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可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四川官微”“四川疾控”每日健康提示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二、举报方式

  举报可采取电话或现场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向被举报人所在镇、街道(举报电话见附件)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详细居住地址等真实信息。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立即核实处置,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注意事项

  (一)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举报线索核实后,各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三)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受理举报联系电话 


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受理举报联系电话 

柔刚街道:0825-8660823

凤凰街道:0825-8663350 

安居镇:0825-8663118

玉丰镇:0825-8537226

三家镇:0825-8531996 

 西眉镇:0825-8521029
磨溪镇:0825-8524008

东禅镇:0825-8551028 

分水镇:0825-8555008

保石镇:0825-8568070

拦江镇:0825-8561170

石洞镇:0825-8558011
白马镇:0825-8571039

中兴镇:0825-8575204

横山镇:0825-8581029

常理镇:0825-8589008

聚贤镇:0825-8549001

会龙镇:0825-858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