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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9号)
录入者:admin 来源:安逸安居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1-11-05 20:35:39 浏览:

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筑牢“外防输入”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对接并积极配合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做好防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单位要主动加强员工和辖区群众健康状况排查,随时提醒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其预约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认真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有新增感染者)地区所在县(市、区)、地级市旅居史,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返)安人员排查登记。来(返)安人员要主动、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履行好个人防控义务。

  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场超市、学校、酒店宾馆、餐饮场所、景区景点、客运场站、农贸市场、电影院、剧场、游戏厅、KTV、酒吧、网吧、棋牌室等场所须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健康码、查行程码、戴口罩、一米线、环境消杀等措施。景区、景点继续实行预约、限流、错峰、“熔断”等措施。电影院、剧场、游戏厅、KTV、餐饮场所、酒吧、网吧、棋牌室等密闭场所,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接待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50%,未严格落实要求的,一律关停。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4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坝坝宴停办。

  三、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小喇叭、单位微信群、公众号等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力度,普及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增强防控意识,做好科学防护。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离遂,不前往国内疫情发生地区和与病例活动轨迹关联的地区,确须前往的,出行前须向所属单位、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严格管控聚集活动。按照“能线上不线下,能视频不现场”原则,尽量减少大型会议、演出和赛事等聚集性、密闭性活动,确须举办的要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精简活动日程。会议规模超过100人的,参会人员须全员核酸检测,并对参会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活动主办(牵头)单位(部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制定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存在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散布谣言、违规聚餐、起哄闹事、不配合疫情防控监测、故意传播疾病等违法行为的个人,要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已发布通告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


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