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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家长书
录入者:admin 来源: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1-08-04 19:30:12 浏览: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我国广东、云南、江苏、河南、湖南、福建、湖北等地相继出现本地病例,我省成都、绵阳、泸州、宜宾等地也出现关联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新冠病毒依然时刻威胁着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快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最科学的干预措施,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必要举措。接种疫苗,不止是个人的事,也关乎全家健康、学校安全、社会稳定。全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全国新冠病毒战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最大限度构建国内人群有效免疫屏障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省教职员工、高校学生、18岁以上中学生主动接种疫苗,做到了应接尽接,为孩子们构筑起了第一道抗疫防线,也充分证明了我国疫苗的安全性、可靠性。为更好地构筑校园免疫屏障,最大限度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全市将分时段组织开展12-17岁中小学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阶段:8月底前。12-17岁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带领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灭活疫苗接种。

第二阶段:9月份。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本地本校在校学生接种安排。可采取在接种机构设立学生接种专场、开辟学生接种“绿色通道”、在学校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第三阶段:10月中旬前。根据接种进展和县(市、区)实际,查漏补缺、调整安排,确保10月15日前完成12-17岁无禁忌症学生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

为切实做好孩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向各位家长朋友作出如下提示和要求:

1、学生接种过程中,应由家长(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按接种单位的规范流程完成接种。家长(监护人)因特殊情况不能陪同的,须由家长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陪同接种。

2、接种前,请受种者及其监护人仔细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并由监护人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受种者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

3、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要让受种者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4、接种后受种者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5、请家长(监护人)和学生自觉遵守接种现场秩序,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亮码扫码、测体温等工作,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近期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安全出行。

6、如有预防接种相关问题,请咨询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

请广大家长正确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响应号召,主动担当起社会责任及家庭责任,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宣传动员工作,让孩子及时主动进行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于孩子自己而言是免疫、是健康;对于家长而言是对孩子的呵护、关爱;对于社会而言更是责任、是义务。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守护他们的健康是社会的责任与担当。保护好孩子就是在守护我们的未来,让我们共同努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