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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安职校〔2020〕6号关于调整采购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录入者:admin 来源:行政办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5:39 浏览:

各处室、专业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遂安府办[2015]17号),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能和质量,根据上级有关采购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学校采购工作委员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委员会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主  任:杨洪斌

副主任:杨  明  陈治有  彭勇军

成  员:贺  勇  赵  军  周胜军  谭  强  邓朝春  席宁朗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落实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决定,审议学校年度采购预算,审定重大采购事项的预算。

4.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强对采购申请、立项审批、采购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控督查。

5.其他相关决策事宜。

二、采购(验收)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杨  明

副组长:周胜军

成  员:贺  勇  赵  军  邓朝春  何  时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教师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2.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学校采购及验收工作,分类编制年度采购计划;论证优化采购项目方案;组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组织采购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创建采购工作台帐。

3.配合落实重大采购事项决策程序。重大采购事项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购意向,采购工作组充分论证,制定采购方案,提交行政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规范采购与付款程序。大额货物、工程与服务采购项目,由采购工作组和申购部门组成采购项目组开展采购工作;采购日常工作由周胜军同志负责,邓朝春同志协助;低值易耗物品采购由学校后勤部门按规范实施。

5.负责采购(验收)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审查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若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三、采购监督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彭勇军

副组长:谭  强

成  员:吴冬秀  阳  林  杨  奇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及检查制度,全过程监督检查学校采购流程,监督采购部门执行有关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情况。

2.参加采购工作会议和相关招标、评标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制止违规采购,坚决杜绝贪污、受贿的行为,保证学校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3.定期对学校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委员会研究解决。

4.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质疑、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和协助上级部门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职业高级中学校

              2020年3月2日